江阴法院以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为载体和平台,建立健全七项机制,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2012年2月底,巡回审判庭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80件,审结1161件,调撤率74.68%。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为江阴法院和江阴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相互协作和沟通交流提供了便捷,顺应了劳动争议社会大调解趋势,开辟了解决劳动纠纷的绿色通道。
加大对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法院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及时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并依法予以制止。同时,督促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指导企业严格劳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劳动标准。
建立健全群体性劳动争议预警和联动处理机制。江阴法院积极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上,预先掌握不稳定因素,使复杂矛盾得以控制。法院会同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会、用人单位团体、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的“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并针对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案件处理中的热点和难点,定期举行法律实务问题座谈。
完善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采取协商变通的方法解决诉讼,将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工会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全面、全程调解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全过程。
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法院成立了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合议庭,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探索出较好的做法,做到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健全定期通报机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矛盾易激化、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政府、总工会、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发出切实可行报告和建议。
健全巡回审判机制。法院利用调解和庭审机会定期的对劳动者和企业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法律意识,防止争议的再次发生。对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现场开庭,调解,并邀请职工代表、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旁听,加大宣传力度。
设立困难劳动者救助基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不能的情况下对困难劳动者进行救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