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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21日在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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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 弓建明  发布时间:2012-03-23 13:34:01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阴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我院在中共江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670件,审执结15112件,涉案标的32.6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00件,审结2074件,判处罪犯3128人,其中有10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性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896件,判处罪犯1351人;1名被告人因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移送上级法院后被判处死刑。加大对“黄、赌、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371件,判处罪犯587人。审结5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1.1亿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5人。依法严惩社会高度关注的危险驾驶犯罪,135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有力地遏制了醉驾行为发生。依法对1272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受理民商事案件8902件,审结8394件,涉案标的24亿元,同比上升40.4%。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纠纷案件1366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和人身财产关系;与劳动仲裁机构、工会组织建立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协调工作机制,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压降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404件,同比下降69.3%。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市场行为,审结企业破产、股权转让案件30件,涉案标的9.5亿元,成功对中德合资爱立许德昌机械有限公司实施重整,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又维护了江阴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外方高管专程来院赠送锦旗。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55件,审结144件,同比分别上升93.8%和100%。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结侵犯国家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4件,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了一起国务院督办的特大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该案引起央视、《人民日报》等40余家新闻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工作,支持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审结27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8件。树立预防性行政司法新理念,将行政行为的事后司法审查,转变为对行政争议的事前预判、预警和预控,有效压降行政诉讼,减少“官民对立”。注重将行政协调工作向前延伸,除60%的案件在诉讼中协调撤诉外,还参与诉前协调行政争议30起,经协调不再起诉的14起。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对行政审判工作影响的研判,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4564件,执结4540件,标的8.6亿元。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契机,继续加大积案清理力度。探索建立执行“110”工作机制,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执行效率;与周边地区法院共同建立区域性执行协作机制,加大赴外地执行力度,帮助江阴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900余万元。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改进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打击制裁力度,对拒不申报财产或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323人次,对25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强化司法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和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

  主动建言献策。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变化,就规范司法拆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法院专报和情况反映43份,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参考。我院还出台了《关于为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将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司法举措。认真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提升建议质量和反馈效果,共发出书面司法建议15条,其中关于规范网吧行业著作权管理的建议入选2011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还向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和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年报300余份。

  深化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不断丰富共建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民事法官进社区”活动,健全司法服务网络,推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法官联系企业”活动,确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通过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加强法律培训,建立纠纷防范机制。切实抓好“庭所共建”工作,6个人民法庭与34个派出所、12个司法所建立共建关系,通过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形成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提升综治效果。创新少年审判方式,探索心理干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等改革举措,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回访矫正对象,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我院少年庭获得“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新市民青少年关爱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外来青少年管理和服务新途径,我院“爱心港湾”工作举措获得“无锡市委政法委政法创新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学校和企业举办“感知公正—法在你身边”案例巡展活动20余场,参观人数8000余人次,我院被无锡市委、市政府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强化司法便民举措实效,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去年全院民事案件调撤率75.7%,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93.2%;法院聘任的特邀调解员成功调处民事案件722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办理确认案件148件。

  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清查相结合,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建议、早化解。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完善院、庭长定期接访和信访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信访动态、落实化解责任,去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937人次,处理来信506件,27件上级交办的赴省进京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涉诉信访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发生。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以建设首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为契机,按照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大力推行“门诊式”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共接待来院咨询1780人次,提供案件查询、导诉立案、法律援助等服务4831人次。在诉讼场所设立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开辟与“12345”民生服务台对接的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健全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机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便民审判方式,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审结案件3353件。有序开展司法救助,向81名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44.6万元。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形象

  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公正廉洁意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干警比素质、比业绩、比贡献;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努力实现“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完善司法权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

  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开展资深法官“传帮带”、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青年法官论坛等活动,帮助法官提升司法能力。积极鼓励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全年有462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法官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28.7%。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和案例工作,提升干警司法调研能力,去年我院干警撰写的论文首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完善内部规范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重点加强审判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强化政务管理,引导全院干警树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三管”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差错问责制,切实做到“行必责实、章必严循、事必明责”,全面提升执行力。坚持“科技强院”方针,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去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自主研发的协同办公系统软件获得创新奖。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和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专项报告工作,去年8月,我院就行政审判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及时进行整改;9月,市政协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对法院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全年上门走访代表、委员8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6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评议庭审。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共收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3件、人大转(交)办信访函13件,全部按期办结。

  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与市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关制度;认真对待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各人民法庭组织开展广场评议活动10次、发放调查问卷3200份,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认真梳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参照改进工作。

  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稳妥、有序地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生效裁判文书;邀请社会公众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切实增强民意沟通;推进庭审“三同步”[]和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以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我院被命名为首批“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扩大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820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94.9%。

  

四年工作体会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是我市经济建设、城乡统筹、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四年,也是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四年。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6710件,审执结71371件,涉案标的103.7亿元,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正确把握“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四年来,我院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汇报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注重能动司法、主动服务,采取了“百名法官进百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发放审判年报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为我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二、正确把握公正司法工作目标,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必然选择。四年来,我院通过公正高效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共审结了7115件刑事案件,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了38203件民商事案件,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执结了22598件执行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3.5亿元。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正确把握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依法保民生解民忧,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四年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妥善审理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设立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审理案件13407件,向64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0.9万元。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努力使法院工作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四、正确把握司法改革创新主线,加强审判管理,这是促进法院事业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四年来,我院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在全省较早实行劳动争议专业化巡回审判、知识产权“三审合一”[]、量刑规范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促进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均衡结案、绩效考评等制度,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目前我院审判人员人均办案比四年前增长68.9件。

  五、正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这是促进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四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从严管理和从优待警两手抓,通过开展学教活动、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廉政教育,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共有3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2人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7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36项。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这既是我院广大干警敬业奉献、团结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数量仍在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尽管法院依法处理了大量矛盾纠纷,但仍有不少难以调和的社会矛盾转移至信访环节,涉诉信访的压力还有加大趋势。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江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一,立足依法履职,更加有力地服务稳定发展工作大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做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事审判中的贯彻实施。加强涉征地拆迁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反映,积极调整和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服务文化发展繁荣。

  第二,立足创新机制,更加深入地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大力实施社会管理创新“五项工程”[],在项目化推进中提升工作成效。认真抓好“和谐共建”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新机制。继续加强与检察、公安和行政机关、街镇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案件协商、纠纷防控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建议、审判年报的质量和实效。

  第三,立足服务基层,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抓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接访约访下访等制度,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扩大巡回审判、“假日法庭”覆盖面,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发挥民间救助基金的作用,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

  第四,立足规范管理,更加有效地提升法院队伍综合素质。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制度落实和执行力,努力提升作风效能。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干警司法业务素养。

  第五,立足改进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健全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项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我们将认真做好准备、接受评议。加强法院互联网站建设,推进网络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例,促进司法公开。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院将在江阴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江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①]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过程中,针对被告人生理、心理特点,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测评和辅导,帮助被告人认知不良行为的根源、克服情绪上的障碍、调整行为方式,并提出矫正建议。

[②] 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者不宜到场时,通知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选派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并履行监督、沟通和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③] 对于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因特殊情况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该项制度旨在消除先前定罪记录对于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的消极影响,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④] “四个必须”是指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五项制度”是指建立评估预防制度、涉诉信访通报制度、约期接谈制度、多元化解制度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

[⑤] 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上班族当事人参加诉讼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问题,各人民法庭在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间也开展诉讼活动,除开庭审理、调解案件外,还包括经预约后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等。

[⑥] 法院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采取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三同步”是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⑦]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避免案件分开审理后发生冲突或“同案不同判”现象,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⑧]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化建设实施的“五项工程”,内容包括:实施“跟踪帮教”工程,积极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实施“感知公正”工程,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的虚拟社会网络环境;实施“法伴我成长”工程,积极参与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设;实施“诉讼便民服务”工程,积极参与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实施“涉拆专项治理”工程,积极参与推进征地拆迁领域涉诉矛盾化解工作。

责任编辑: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 弓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