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第一次会议暨首批救助金发放仪式上,首批3人获得了执行救助金。据了解,以民间基金参与法院执行救助,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成立于2011年11月,由江阴市工商业联合会、江阴市总商会、江阴市青年商业联合会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创立,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目前共募集资金65万余元。该司法救助协会的章程中,明确了救助条件共有四项: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执行而依法终结的人身损害赔偿、“三养”(指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并同时具备在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年老、年幼且无生活来源的;伤残、患严重疾病且无生活来源的;大病、大灾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等情况之一。
江阴法院院长弓建明表示,民间基金参与执行救助意义重大,有助于缓解执行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阴经济发达,有较强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们加入司法救助的队伍中来,大大缓解了救助基金紧张的局面,也提升了司法救助水平;体现社会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