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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日里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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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华明  发布时间:2012-04-05 15:41:55 打印 字号: | |

清明时节,民众都在忙于祭祖扫墓,表达对先圣、先贤、先祖美德的追思之情。宜兴法院执行“110”值班人员却在清明节下午2点时分接到申请执行人左凤的报警电话,对方声称已发现被执行人陆余的行踪。值班人员迅速联系执行人员,一同驾车赶往报警点,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陆余带到法院,促使其与申请人左凤达成和解,当庭履行了法定还款义务,一宗涉及民生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

事情还得从3年前发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说起。2010911日,陆余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宜兴市高塍环保城交叉路口处与戚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陆余车辆乘坐人员左凤人身受到损害,宜兴市交巡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陆余负事故主责,左凤就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宜兴法院依法判决陆余赔偿左凤损失51543元。判决生效后,陆余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左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宜兴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陆余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件后除向本院申报财产外一直未曾露面,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其后法院多次到被执行人住处寻找陆余,均未找到陆余。然而让陆余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在清明节回家给先祖扫墓时被申请人发现并向法院执行“110”报了警,他更没有想到放假期间执行法官也能在第一时间赶到,彻底粉碎了他的侥幸之心。

面对执行法官的威正言辞,陆余不得不低头认错,并当场给家人打电话,催促家人迅速筹集执行款了结此案。当他的家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时,已临近晚上7点。其间执行法官数次接到家里打来的催促其回家吃饭的电话,但都被法官告之需要加班工作,当事人双方看在眼里,都一个劲地向法官和达谢意。办完执行款交接手续,窗外已是灯火通明,看着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满意而归的身影,两位执行法官的脸上都露出了欢欣的笑容。(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陈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