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法院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过程中,积极构建三大机制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的优势,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构建共建协作机制。北塘法院黄巷法庭与山北司法所和山北街道下属四个社居委签订共建协议,聘请山北街道司法所所长及下属十五个社区的民调主任为司法协理员,协助法庭收集民声民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每季度召开一次协理员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辖区矛盾纠纷情况,联合排查易激化矛盾纠纷,开展联合调研,交流共享调解工作经验,共商共议改进工作对策,推进共建活动。
二是构建矛盾化解机制。针对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与财产损害赔偿、小额借贷、物业纠纷等相对简单的案件,由司法协理员调解解决。经司法协理员调解未果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对经司法协理员调解不成需要判决的案件,由法官与司法协理员一起通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对事实和法律作出理性的认知,缓和诉讼情绪。
三是构建协助互动机制。发挥司法协理员来自群众的优势,解决司法实践中送达法律文书找不到当事人、当事人拒签法律文书时无人到场见证等诸多难题,提高诉讼效率。法官定期对司法协理员进行指导民调、组织观摩庭审、讲座咨询等活动。在司法协理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难以处理时,法官及时予以指导,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互补与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