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专家评选出了2011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十大优秀案例分别是:金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125户农民麦苗因劣质肥料受损赔偿案”;沭阳县法律中心承办的“弃儿监护权变更案”;建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双目失明老人撤销赠与案”;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孤儿继承案”;睢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张某工伤赔偿案”;南京市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朱某医疗事故赔偿案”;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季某等37人海难事故赔偿案”;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朱某等394名职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肖某工伤赔偿案”。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上述案件是从全省各地75047件案件中推荐的一批高质量的案例中评选出来的,涉及工伤赔偿、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诸多方面,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广,办理难度大。在办案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坚持为受援人着想,以执着的态度、专业的水准、严谨的作风,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