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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被人骗钱财尽失 今骗布千米为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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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谷姝姝 郁松  发布时间:2012-05-17 09:54:35 打印 字号: | |

因为被人骗钱欠了很多债,曹某便想到用虚构合同的方式骗取服装厂的布料,并以低价出售的方式来获取钱财。他虚构了一家公司并雕刻了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以主管的身份与无锡某服装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棉布9313米,价值人民币82408元。日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被人骗钱千金散尽 假冒主管骗布还钱

2008年,曹某与一女子交往的过程中被该女子骗了钱,还因此欠了很多债。曹某一方面急于还钱另一方面又苦于没找到工作,冥思苦想生钱之道的曹某想到自己曾在一服装公司工作过,其工作期间负责布料采购工作,还认识不少布料公司的客户。于是曹某便心生一计,他想用虚构合同的方式骗取服装厂的布料并低价出售的方式获取钱财。

20085月,曹某在路边花了60元伪造了其虚构的“南京易路服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200810月,曹某电话联系了某服装公司的老板陈某,谎称自己在南京易路服饰有限公司做面料采购主管,要从陈的公司购买一批布料,并约定了布料的规格、数量。两天后,曹某携带自己伪造的合同书来到陈某的公司,陈某因为之前就与曹某有业务上的往来,不疑有他,当日就在合同上盖了公司的章。曹某为了增强可信度,表示自己要将合同带回南京给总经理过目之后才能盖章。之后曹某将伪造的章盖好之后又将合同寄回陈某的公司并催陈某尽快发货。陈某收到合同之后,很快就按合同上的要求发货,棉布共计8442米。几天后,曹某为怕陈某怀疑,又让陈某补送了871米的棉布。布到手之后,曹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陈某无法联系到曹某,便赶紧找到曹某所给的公司地址摸上门去,却被告知查无此处,陈某这才知道自己上了曹某的当。

三年前被判缓刑 连同前罪数罪并罚

无锡警方将曹某抓获归案之后,发现20093月曹某已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原来200810月曹某在骗取陈某的9313米布的一个月前,就已经成功骗取了江阴某服装厂赵某价值9万余元的面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单位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且曹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最终法院撤销曹某2009年判决书中宣判的缓刑部分,连同前次犯合同诈骗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责任编辑:谷姝姝 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