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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标识忽悠人 消费者状告洗衣店维权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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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毅萍 程鹏  发布时间:2012-05-18 09:25:05 打印 字号: | |

“洗坏衣物照价赔偿”,一般消费者遭遇洗涤纠纷,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找洗衣店理论,赔偿损失。近日,滨湖法院却调解了一起特殊而颇有代表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消费者王小姐的维权尴尬提醒人们:洗涤维权讲究多,切莫轻信标识乱忽悠。

 

年轻时尚的王小姐是一家外企的人事经理,平时衣着考究、品味不俗。前不久过生日时,男友为其购置了一件价格不菲的品牌风衣。孰料只穿了一次,送去洗衣店后就面目全非。衣服表面多处褶皱、破损,连设计别致的磁铁纽扣也不翼而飞。王小姐懊恼不已,诉至法院要求洗衣店按洗涤价格的15倍赔偿损失。洗衣店在法庭上抗辩认为,其严格按照洗涤标识上标注的“适合干洗”字样进行洗涤,不存在任何过错。衣服纽扣用胶水粘贴,却标识了干洗,从而导致纽扣脱落损坏衣物,这是服装设计的不合理性造成的,王小姐应找生产风衣的厂家索赔。

 

承办法官审查洗涤标识时发现了猫腻,在“适合干洗”的文字标识上方竟然还标注了一个表示可以水洗的水盆图样。干洗水洗的标识竟然自相矛盾,王小姐和洗衣店都始料未及。洗衣店据此认为洗涤标识标注不清,生产厂家存在过错,王小姐应找厂家索赔,而王小姐却认为,在店方对洗涤方式有疑问时,应及时与其沟通,通知其到店确认洗涤方式,而不应擅作主张。

 

2011年《无锡市洗染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规定,“凡属衣物面料、制衣等衣物本身质量问题以及洗涤标识错误而造成洗后衣物缩水、脱线、褪色、镶拼衣物串色、搭色、粘合衬起泡、涂层脱落等衣物本身原因所致现象,经营者不承担责任,但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相应证明以协助消费者向经销者索赔。”法官悉心调解后,王小姐最终同意了洗衣店退还洗涤费用的调解方案。

 

案件点评:据滨湖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服饰品味的多元化,至洗衣店清洗、保养衣物已成为越来越多老百姓的选择。尤其是对于一些昂贵的服饰,消费者更信赖专业洗衣店的服务。然而,洗涤行业也正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洗涤标识混乱导致的洗染纠纷也占到相当大的比例。部分商家对衣物的洗涤标识标注过于随意,如标识表里不一、服饰主料和配件的洗涤方式未予区分、纯粹为提高服饰身价标注“只可干洗不可水洗”等,往往误导洗涤商家和消费者,更容易使维权陷入投诉无门的境地。

 

承办法官提示,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品牌信誉度较高的洗衣店。送洗时应仔细查看衣物是否有破损,纽扣等附件是否有脱落的可能。在“洗衣单”上标注好衣物的品牌、颜色、款式等,并对洗涤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取件时仔细检查衣物是否完好,如有异议应当面提出,并保留好有效的书面证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高档衣物可以选择“保值洗涤”。出现洗涤纠纷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到质检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以区分是洗涤责任还是洗涤标识错误,有针对性地向洗涤商家或生产厂家索赔。同时,新购置衣物应留意查看衣物的洗涤标识,保留好衣物吊牌、发票等凭证,以作为索赔时的依据。

责任编辑:马毅萍 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