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突然去世,那欠自己的钱还能讨回来吗?近日,烦恼不已的张大爷来到了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接待法官讲述了他的头疼事:
2011年3月,张大爷帮朋友李大爷代为购买了一批木屑,垫付了2万元。由于李大爷当时没有现金,于是就给张大爷写了一张欠条。张大爷想着李大爷手头宽裕时自然会给付,因此没急着催要。没想到2012年1月,李大爷突然去世。等李大爷入土为安后,张大爷拿着欠条,上门跟李大爷的妻子和女儿说明情况,谁知道李大爷的妻女称从来不知道此事,她们也没有义务还款。
这可怎么办呢?愁了好几个月的李大爷来到来到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法官咨询如何才能拿回欠款。
接待法官告诉张大爷,可以凭借条向李大爷的妻女主张权利,若母女二人坚持不还,张大爷可凭欠条起诉。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所以李大爷的妻女对李大爷生前所负的债务,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予以偿还。经过法官的解说,张大爷连连称谢,满意而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