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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大意忘拔车钥匙,男子起贪念偷车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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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2-05-29 10:04:35 打印 字号: | |

车主大意忘拔车钥匙,两日后去取车时才发现车子被盗,而将车子在二手市场转卖的小偷很快被抓获归案。近日,崇安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110日晚上,刘先生开车去饭店吃饭,将车子停在了高墩桥下面沿河拐弯处。当晚,刘先生喝了酒,回家时直接坐了出租车,第二天又因其有事,便没去取车。到了第三天,刘先生正准备拿着随身携带的车钥匙去取车时竟发现车钥匙找不到了。情急之下,刘先生立即来到饭店附近的停车处,但怎么找都没有找到自己的车,这时,刘先生才意识到车子被盗了。随后,刘先生报了警。一个月后,警方在二手车市场发现了刘先生的车辆,并抓获了被告人张某。

在庭上,张某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事发当天,张某在一家酒吧约网友见面。期间,张某在酒吧街的河边闲逛,而此时刘先生正停好车离开。张某见车灯亮着,车内没人,但车钥匙却挂在那。张某立即起了贼心,上去就把车开走了。为了防止被警察认出该车,张某来到一二手车市场,谎称家里小孩生病急需用钱,很快找到了买家,双方谈妥以36000元的价格成交,并签订了协议,买主付了5000元定金,约定几天后张某会过来办理相关手续。但让买主没想到的是,张某迟迟未出现,打手机也打不通。感到事有蹊跷的买家便在网上查阅车子的档案,之后就报了警。

张某称不应该一时冲动偷了车,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窃得轿车价值65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车主在下车时一定要记得关窗拔钥匙,并在车门上锁后再次拉一下车门,确保已经关上,不要给窃贼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