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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环保合议“三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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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2-06-04 10:10:32 打印 字号: | |

  记者从南京中级法院获悉,从61日开始,南京所有涉及环保方面的诉讼纠纷将由南京中院、建邺法院、玄武法院和六合法院集中审理,四家法院成立环保合议庭,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件开展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

 

  据了解,以往老百姓遇到环保类案件,首先要区分性质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而后再去相应的法院相关庭室立案,以至于很多环保问题无法通过诉讼途径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南京法院在中院以及三家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环保合议庭,实行“三审合一”,并培育出一批环境保护审判专业型的法官,以更好地满足处理环境案件较强的专业性及环境污染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的需要。

 

  据介绍,环保合议庭成立之前,南京法院已和南京市环保部门、南京市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建立绿色通道,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会先行裁定,防止扩大污染,并逐步完善建立公正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环境保护的客观公正。鉴于环保案件专业性较强,为了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院将面向社会海选专家型陪审员,同时基层单位和机构也可以自行推荐,法院将优先考虑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知识人才。

来源:江苏法制报
责任编辑:张羽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