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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受理辖区首例环保非诉行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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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加嘉 钱琉崧  发布时间:2012-06-28 10:27:5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环保合议庭立案受理了辖区首例环保非诉行政案件,该院对区农林局禁止村民砍伐的行政决定准许强制执行,并在相应区域内张贴颁发法院“禁止令”。

据了解,无锡市滨湖区共有10.4万亩山林,这是该区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乱砍滥伐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2011317日,滨湖区农林局接市民举报,部分村社的村民上山砍伐树木后擅自种植杨梅等经济作物,以此增加个人经济收入,经现场勘查和测量,发现毁林情况非常严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勘察发现,区农林局所查明的毁林事实证据确凿、对该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对地区森林保护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此后,滨湖法院果断立案受理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并立即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在下达裁定书的同时,法官第一时间走进村社颁发法院“禁止令”。

本案果断高效的处理模式,体现了滨湖法院在涉环境保护案件中,对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积极推动作用,也为该院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进一步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和指导。

责任编辑:朱加嘉 钱琉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