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去交停车费,谁知车辆未停稳自动滑行。司机刘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止,情急之下没注意到前方有辆车,被活活夹在了两车中间,挤压致死。为此,刘某家属将对方违章停放的车辆车主华某、两辆车的保险公司以及车辆停车场告上了江苏无锡崇安区法院。
货车自动滑行撞上违章停车车辆,车主被夹死
今年2月7日,刘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一停车场内由南往北行驶至收费亭前。之后,刘某下车交费。而惊险的一幕发生了,刘某看到自己的货车正顺着坡道,由南往北滑行下去。刘某立即想爬上驾驶座位去踩刹车,一路小跑去拉车门,但车辆很快滑行至停车场外。此时,刘某没有注意到前方有辆停在道路西侧的货车,硬生生被两车夹在了中间,挤压受伤致死。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因刘某停放车辆未按操作规范停稳车辆,在车辆自行滑行时未预见到发生危险,其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事发时停在停车场外的司机华某是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一定原因。交警认定,刘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华某则负次要责任。
家属维权 货车司机、保险公司及停车场均被告上法院
“刘某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他还有两个儿子要抚养,以后我们要怎么活?”刘某的妻子认为,在此次事故中,虽然其丈夫存在操作上的失误,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予赔偿,而因停车场设置的不合理,也应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为此,刘某的家属将事故车辆的车主华某、两辆车的保险公司以及停车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共计38万余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违章司机均要赔偿
在庭上,华某认为自己很冤枉,只是在那停个车,刘某车辆未停稳,自行滑行又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为什么要其赔偿呢?而刘某投保的车辆保险公司的态度则是拒绝理赔。保险公司认为,死者刘某是事发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当刘某的家属提出停车场收费设置在坡道上不合理时,停车场公司则表示,国家对于停车收费站的设置没有明文规定,刘某的死和其没有一点关系。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时,刘某在车外,是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遭受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而华某违章停车需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因事故两辆车均投保了交强险,故两保险公司应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刘某和华某按责任承担。关于停车场设置的收费亭存在安全隐患,原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法官认为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两保险公司各赔偿刘某家属11万元,司机华某赔偿11万元。
法官说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谓的第三者既非投保人、保险人,也非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而是排除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第三人。
法官认为,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并非两个固定不变的角色,而是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身份,两者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至于何种原因导致该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置身于保险车辆之下,不影响其第三者身份。故在该案中,认定刘某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