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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出车祸,黑心老板反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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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山 卢凤  发布时间:2012-08-08 09:33:20 打印 字号: | |

“你们不仅帮我避免了20多万元的损失,还帮我证明了清白,我感激你们啊”,201287,江阴市人民法院华士法庭立案大厅里,洗清冤屈的赵某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热泪盈眶,连连感谢法官。

 

赵某是山东省寿光市一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靠种植大棚蔬菜维生。家里生活困难,为了贴补家用,2009年,他买了一辆二手的卡车来跑运输。2010年,赵某接到一单生意,将一批工业锦纶从江苏省江阴市运送到山东省东营市。不料,在开车行驶至连云港市的高速公路段时,车辆侧翻,赵某受伤被送进了医院抢救。

 

李某是这批货物的物主,得知发生事故后焦急万分,赶紧找到事故的施救单位,要求将货物拉走。施救单位核对了李某的身份信息后,又与病床上的赵某联系,取得了赵某的同意后,就让李某将全部的工业锦纶拉走了,但并未让李某出具任何的书面凭证。

 

两年后,李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到法庭,称赵某发生车祸后,侵吞了承运的货物,使得他不得不赔偿托运方货款,要求赵某赔偿他的损失。此时的赵某百口莫辩,因为其手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某已经将承运的货物拉走了。

 

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立即前往连云港市进行调查,询问了负责事故路段的交警部门,并至施救单位进行了调查取证,公司的负责人出具证言证实的确是李某当时亲自将货物拉走。面对这份证词,李某坚称赵某当时私吞了那批货物。

 

为了能彻底查清案件的事实,承办法官想到了从那批货物入手,遂调查到货物的包装公司。这一调查,让案情水落石出了:原来,两年前李某将货物拉走后,又找到了原来包装货物的包装公司,将货物进行重新包装并卖与他人。后李某心生邪念,觉得可以从这件事情入手,好好讹诈赵某一笔,于是有了这场诉讼。

 

面对铁的事实与证据,李某最终在法庭上低下了自己的头,承认了自己的不法行为,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要遭受罚款、拘留等司法处罚时,李某万分心慌,前去跟赵某道歉,取得赵某原谅后,李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高山 卢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