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省委书记罗志军对省司法厅报送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司法厅所做工作很好,望继续关注重点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作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连日来,省司法厅党委认真学习罗书记批示精神,要求全系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批示精神上来,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下发了“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全省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厂矿和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据统计,全省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工作室共组织纠纷排查145217次,受理矛盾纠纷312419件,调解矛盾纠纷311865件,调解成功309373件,调解成功率99.2%,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还以“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缩小排查单元,明确责任主体,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51816件。
为贯彻落实好罗书记批示精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省司法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突出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化解,细化领导责任分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严格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
据了解,围绕维护十八大期间的社会稳定,省司法厅作出部署,全系统下半年将继续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突出调处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重大恶性案件、来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着力提升调处中心的一线实战水平,加强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及县级调处中心实体事业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年底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应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