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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房延期还贷 购房人频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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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茜、薛雨  发布时间:2012-09-07 09:55:38 打印 字号: | |

惠山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今年以来,因贷款购房延期还贷而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幅增加。1-7月,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7件,而去年同期仅2件,同比增加750%

 

炒房客被套   多套房断供

 

20063月,吴某购买了一小区的两套商品房,与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该合同约定:吴某向银行贷款人民币33.4万元,借款期限为25年,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如吴某未按时足额偿还本息,银行有权宣布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前到期。开发商、投资担保公司为吴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签订合同后,银行向吴某发放了贷款。但20115月后,吴某就未按约定履行按期还款义务,多次逾期拒还借款。多次催讨无果,20123月,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立即归还本息30万元,开发商和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后,法官与吴某多次联系,吴某坦承自己已无力还贷,无论法院怎么判决,都无意见,但吴某始终未出庭应诉,也不作任何答辩。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银行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偿还借款,开发商已代为偿还借款,并收回吴某所购房屋进行处理。随后,法院在受理的多起案件中发现,虽然被告人名字都不同,但被告人都一致反映这些房子的实际购房人都是吴某,被告们都是吴某的亲戚或朋友,吴某借用他们的名义在本地购买多处房产,存在明显的炒房行为。

 

夫妻双双失业   无奈放弃新房

 

除职业炒房人外,部分普通购房者对自身还款能力预计不足也是导致断供的直接原因。王某夫妇原本共同从事钢材贸易行业,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时买下一套商品房。但受钢材市场不景气影响,夫妻俩不仅血本无归,还欠下大量外债,无力再还房贷,只能在外租房。银行催贷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归还本息共40余万元。

 

王某的妻子无奈地表示:“但凡有一点办法,我们也要保住这套房子。但是现在真的一点钱也还不出来了,我失业在家,全靠丈夫一个人打零工维持生计,还要负担在外面租房和孩子上学的开销”。王某夫妇将面临房子被拍卖用于偿还贷款。

 

延期还贷易被诉   理性购房是上策

 

据惠山法院统计,此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多数被告为外地人,法院审理的17件案件28名个人被告中,仅5人为本地居民,其余82.1%的被告均为外地户籍,而银行所提供的被告人联系地址多为户籍所在地而非常住地,也无法提供准确的电话、手机等其他联系方式,导致法律文书难以送达,法院也只能缺席审理。多数涉案房产由房地产商提供担保,17件案件中,仅有4起案件的被告全部是个人,其余13件案件法人被告均是为贷款购房人提供担保的房地产商及投资担保公司。

 

法官指出,导致延期还贷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市场低迷,如职业炒房人大多采取先首付、后贷款的方式购买多套房屋,等房价上涨时抛售获利。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价走低,不少涉案房屋价格甚至低于购入价格,导致职业炒房人资金被套,无奈“断供”;有的是行业不景气,如部分被告从事的钢材业出现严重亏损,而陷入经济困境,无力偿还贷款;还有极个别被告因离婚纠纷,担心还贷后法院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资金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愿单独偿还。据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理性购房,考虑不足而贸然断供,可能要面临诉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华茜、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