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场倒车一司机占两车位,越野车撞上后方空调管固定支架,尾部高位灯被撞坏,司机刘先生共花去维修费用4000余元。“如果停车场能有警示标志,我怎么可能会撞上去呢?”为此,车辆挂靠单位将停车场告上了法庭。日前,崇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判决,因司机倒车并非必然会与空调管固定支架相撞,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4月20日,刘先生开着一辆越野车来到崇安区一大厦内停车,当时地下停车库车辆不多,刘先生很快在里面找到了两个相邻的停车位,并倒往两车位中间。但突然车外传来“砰”的一声,刘先生立即意识到车被撞了,马上下车去检查。原来在两停车位后面的墙壁上安装了一根空调管固定支架,因刘先生的车又高又大,一时没有留心注意,车辆的尾灯撞到了支架上。
刘先生认为,倘若停车场能在此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自己说什么也不会这样倒车的。为此,刘先生找停车场的负责人理论,但对方给出的答复却是空调管固定支架明明是安装在两停车位中间,驾驶员正常倒车停在任何一个车位里都不会有碰擦,且倒车时驾驶员应注意车后的相关情况,先看清楚之后再倒车。这事是刘先生操作不当,停在了两车位中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其承担。双方协商无果后闹上了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来到了刘先生当时倒车的停车位勘查情况。现场的两停车位中间用黄色隔离线分开,车位后部设置了挡车器予以限位,在二车位隔离线后上方设置了空调管固定支架,该空调管固定支架超出车位后部挡车器限位位置,并用白色的塑料薄膜包住了支架。承办法官让越野车再倒入其中一车位时,结果未与设置在两车位隔离线后上方的空调管固定支架相撞。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虽然地下车库设置的空调管固定支架超出了车位后部挡车器限位位置,但该空调管固定支架系设置在两车位隔离线后上方,该案所涉车辆在倒入其中一个停车位的过程中并非必然会与空调管固定支架相撞,且驾驶员在停车时应注意观察车后的相关情况,所以停车场不应担责,最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