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8日,无锡中院司法鉴定处组织开展全市对外委托工作业务培训,中院司法鉴定处全体同志、两级法院对外委托部门领导和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工作安排较为紧凑,上午邀请了无锡市中证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吴念东为大家进行资产评估类委托中相关业务讲解。资产类评估在对外委托评估工作中较为常见,评估范围较广也较为复杂,吴念东所长针对资产评估的特点,结合法院实际工作的需要,着重讲解了如何阅读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时须提供的相应资料以及对于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解释问题。吴所长结合法院实际案例的讲解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下午先由江苏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徐洪新书记进行了医疗损害类鉴定委托相关业务讲解。医疗损害鉴定案件在无锡地区数量不多,但一直是热点、难点问题,往往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一旦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信访、上访问题。徐书记先概括了目前最高院、省高院及卫生厅出台的相关文件,着重讲解了省高院为何选择以医学会组织鉴定为主的鉴定模式和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规定。在讲解过程中,对外委托管理人员和徐书记展开积极互动,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提出来请徐书记给予解答,效果非常好。
接着由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对外委托科李璐明科长讲解司法鉴定案件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因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大家听得都非常认真。李璐明科长根据对外委托工作的特点,结合之前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检查情况,详细讲解了对外委托选择机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司法评估和拍卖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文书规范、卷宗规范问题。李璐明科长还讲了其他市、区法院在对外委托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给了大家很大的启发。
顾伟忠处长表示,今天的专项业务培训比较成功,通过讲解提高了对外委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认清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对这些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思路。下一步对外委托工作要着重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外委托工作的质效,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