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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三结合”扎实推进影响社会稳定刑事案件的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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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晓琪  发布时间:2012-11-13 10:22: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认真履行十八大前及期间的维稳责任,通过“三结合”举措,切实加强影响社会稳定刑事案件的稳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隐患排查与个案稳控相结合。全面排查敏感、热点刑事案件,将影响大、易激化的案件列为重点,逐案评估风险等级,规范相关台账并及时上报。对排查出的6起高风险案件,由包案领导、刑庭庭长及承办法官分级把关负责,确保稳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分管院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并组织案情研讨,采取“因案施措、特案特审”等措施切实加强高风险个案稳控。

 

二、法律释明与人性劝导相结合。处理高风险案件过程中,注重法律释明与沟通劝解并重。在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曾某某故意伤害案等影响较大的案件中,针对被害人及家属对案件定性等方面的疑惑,多次组织法官就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详细明确的解释说明。同时,变“坐堂审案”为“主动约谈”,多渠道了解诉求,安抚受害人情绪,赢得信任与配合,保障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三、协调联动与回应诉求相结合。多次向上级法院、区委政法委做高风险案件情况汇报,主动协调联络公安、检察等机关,结合具体案情共商应对方案。从有利于案件稳控角度出发,尽可能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提出被告人有房产可作赔偿之用,承办人专程前往看守所提审被告人加以核实,为后续民事赔偿做好先期准备,确保矛盾得到稳妥处理。

责任编辑:蔡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