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滨湖法院“三统筹”妥善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
分享到:
作者:徐克兵  发布时间:2013-02-08 09:18:35 打印 字号: | |

近期,滨湖法院陆续受理13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件,涉案被告70人,总金额4000余万元。该院采取“三统筹”工作法,合理安排审理,抓好风险稳控,妥善审结了该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一是统筹案件受理,保障审理高效。针对案件被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特点,预先与公诉机关进行前期协调,建议其结合案件实际分批起诉。受理案件后以传销组织所处不同区域、体系等调整分案,使相同类型案件得到集中审理,优化审判资源,保障案件高效审结。

二是统筹定罪量刑,保障公正均衡。分管院领导会同庭长、承办人多次召开案情讨论会,明确案件处理原则,对于层级繁复的传销组织,根据被告组织地位、所起作用及担任职务确定基准刑,再由刑庭调整具体个案刑期,确保定罪量刑公正均衡。

三是统筹抓好稳控,保障判后效果。审理中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对传销组织骨干分子严厉打击,对层级较低、认罪态度好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针对被告家属和传销人员抱团至法院闹访情况,庭长与承办人员接访做好法律释明,有效控制影响社会稳定风险。

  

责任编辑:徐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