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宜兴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张某、陈某、刘某等八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15000余瓶假药被依法判处二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至10万元。据了解,张某等人制售的这批假药波及山东、甘肃、江苏等13个省份,对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国际专家“叶主任”卖的是假药
2010年4月,江苏无锡的一些小区来了一位世界级“医疗专家”。这位姓叶的专家据说是国际医药科学研究院糖尿病专家组主任,自称通过多年研究制成了彻底治愈糖尿病的特效药品,一些糖尿病患者信以为真,纷纷向这位“医术高明”的“叶主任”求医问药。通过进行所谓的医疗咨询和调理,短短1个月,“叶主任”就先后在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等地,将名为“消渴降糖胶囊”的糖尿病特效药60多盒高价销售给30余名糖尿病患者,销售金额达人民币25840元,从中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
叶主任究竟是不是国际专家?“消渴降糖胶囊”是不是真的有奇效? 2012年2月,一位市民向江苏省宜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称其岳父服用叶主任推销的“消渴降糖胶囊”后产生了不适症状。经药检部门鉴定,所谓“消渴降糖胶囊”实为假药,其药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叶主任”一案就此浮出水面。
经公安部门调查,这位叶主任高中毕业,原本是无锡的一位无业人员,从2005年起自学营养师等方面知识,从事保健品推销。2010年4月,她偶然从报纸上看到一则小广告,批发销售由“国际医药科学研究院糖尿病专研中心”监制的“消渴降糖胶囊”。销售保健品多年的叶某当然知道,正规的药品是有国药准字号的,网上一查就知道真假,且需要从专业的医药企业进货销售,而小广告上所说的药既无字号又没有相关认证,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想到中间巨大的差价和利润,叶某还是动了心。为了让患者对药品放心,她还根据药品包装盒上印的“国际医药科学研究院糖尿病专研中心”字样,给自己编了一个“国际医药科学研究院糖尿病专家组主任”的头衔,并印制了名片用于销售假药,招徕更多的患者购买药品。
“当时我脑子里就一个‘贪’字,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叶某供认,她一般以每瓶6.8元,一盒10瓶的价格和规格从售药联系人张某处购买“消渴降糖胶囊”,然后再通过自己的重新包装,以5瓶一盒,每盒380元的价格卖给患者,每瓶赚取的差价超过10倍。“其实我心里明白这些药来路不正,很可能是假药,但能赚那么多,又吃不死人、吃不坏人,就无所谓了。”叶某说。
假药背后的“一条龙”制售产业
“叶主任”落网后,公安部门顺藤摸瓜,很快就发现所谓的降糖特效药背后隐藏着制造、销售、运输的“一条龙”假药产业。
张某,湖北省武汉市天门人。2010年3月,张某经人介绍结识了一个做假药的同乡。得知做假药生意成本低、来钱快,张某便和老乡约定,由其提供初级的假药,自己负责包装加工,进行假药的生产销售。“一开始是我一个做,后来我又认识了陈某、刘某,大家一起做,品种也扩大了。” 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张某等人以每瓶2.6元的价格从刘某手中先后购进了“消渴降糖胶囊”、“甘露消渴胶囊”、“血毒丸”、“骨筋丸”等六个品种共15000余瓶假药。“他卖给我的都是半成品,其实就是将劣质的中草药加入一些西药磨成粉,再灌在胶囊里。”张某拿到药后,自己联系当地的一家小印刷厂制作药品标签和外包装盒,再让人在药瓶上贴上生产单位、批准文号、药品名称等标签进行分盒包装,以“消渴降糖胶囊”、“甘露消渴胶囊”等6种不同的药名对外高价销售给患者。
据张某交代,他们首先从网上或快递公司处买来患者的信息,然后通过报纸广告、电话咨询、寄送药品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患者推销假药,因为人手不够,他们三人的妻子也加入了进来,帮忙给假药贴标签、装盒,接听和登记患者信息等。“那些药品宣传资料也是我找印刷厂自己印的。”为了让假药更容易销售,张某还挖空心思编出了“国际医药科学研究院”这样一个听起来十分专业的部门,并找人刻了印章,盖在自己生产的假药包装上。
至案发时止,张某、陈某、刘某等人共单独或合伙生产销售假药15000余瓶,并在另一犯罪嫌疑人吴某的帮助下,邮寄到新疆、四川、甘肃、山东、江苏、天津、内蒙古等全国数十个省、市、自治区的患者手中。
假药团伙难逃法律严惩
2012年底,江苏省宜兴法院对张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江苏省宜兴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陈某、刘某等人明知是假药而予以生产、销售来牟利,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均应予惩处,且张某、陈某、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叶某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依旧自行销售假药牟利,其行为也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根据八名被告人各自的量刑情节,结合该批假药销售范围广、销售数量大、获利多等因素,宜兴法院对张某、陈某、刘某、叶某等八名被告人作出了有期徒刑二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判决,扣押在案的数千余瓶假药及违法所得也一并予以没收。
主审此案的宜兴法院法官许卫琴表示,像这样大规模的生产、销售案件并不多见,但从法院刑事案件的日常审判中来看,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假药市场的广泛性、持续性,归根到底是基于人们患病后求医的急迫性和对所谓专家秘方的盲目性。”法官提醒广大患者,看病治疗还是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药品,防止上当受骗。“要相信医学,而不要轻信小广告。”许卫琴法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