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南京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宣传调研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将政法宣传和调研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形成推动和加强政法宣传调研工作的运行机制、创新举措和保障制度,为争创全省和谐稳定“首位市”谋划新思路,激发正能量,提升影响力。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宁,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徐锦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法制报社社长、总编辑马健,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根明,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维新在会上发言。
刘志伟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南京市政法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扣政法主题、紧跟时代步伐、紧贴基层实际、紧连群众利益,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群众、应对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平安和法治需求,充分展示南京政法工作的发展进步和良好形象,为全市争创江苏和谐稳定“首位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刘志伟强调,从当前政法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尤其要抓好四个方面:广泛凝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共识。今年,要围绕全市打赢“三大攻坚战”的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政法维稳工作宣传和展示活动,广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积极反映政法事业的发展成果。要精心打造政法工作新品牌,加大对基层政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着力形成一批具有南京特色、实际效果和广泛影响的工作品牌;不断巩固扩大政法宣传阵地。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深度合作,要广泛营造社会宣传氛围,要深入推进政法文化建设;切实增强社会舆论导控能力。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发现得早、研判得准、处置得好”的要求,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积极回应和正确引导舆论关注、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引发炒作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严格把握新闻报道纪律和原则,坚持尊重事实、顾全大局,加强对各类敏感案(事)件的舆论引导。
南京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法维稳部门主要领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政研室、宣传部分管领导,市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市政法部门宣传处室负责人;各区委政法委书记,各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