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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法院:强调着装规范 严肃司法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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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骆添花   发布时间:2013-05-13 10:12:44 打印 字号: | |

南长法院为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警着装,培养法院干警良好的言行举止,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制定《着装规范》,有效的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通过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在法院醒目处张贴《着装规范》示范照片,使干警充分认识到规范着装的重要意义,结合法院网站《着装规范》的传阅,强化干警的自律意识、职业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仪表风范,维护法官的职业形象,树立好司法权威。

 

通过规范,严格着装要求。要求干警从事公务活动着制服,开庭审理案件时要穿法袍。《着装规范》重点规范了春秋装、夏装、冬装的着装要求,明确了制服、衬衣、领带、胸徽佩戴位置和佩戴场合,以及配套的皮鞋,都要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强调法官要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

 

通过监督,保障有效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切实执行好规定,对所属人员着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醒和纠正违规着装行为。院巡查小组将对干警日常着装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不按规定执行者,予以全院通报,并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责任编辑:骆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