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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晚报】跨越两省三市贩毒十名被告两人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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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剑  发布时间:2013-06-25 10:09:0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无锡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毒案,被告人黄某、杨某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袁某、唐某、朱某等8人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等不等的刑罚。据了解,近5年来该院审理的毒品案中,以此案涉案毒品的数量为最多。
    黄某,80后,广东人,案发前无业,从事贩卖毒品生意;杨某,四川人,70后,案发前从事毒品倒卖生意,从中赚取差价。2012年3月至6月,黄某在广东深圳先后6次以每克200元至220元的价格将8920克冰毒贩卖给杨某。随后,杨某为了卖出毒品,纠集了一伙“马仔”,有的帮他开车运输毒品,有的则帮杨某介绍下家,他还找过他叔叔杨某某,让杨某某负责开过一次车。就这样,杨某单独或者伙同“黑车”司机唐某、“摩的”司机朱某、杨某某将这些毒品从深圳运至江苏宜兴。2012年4月至6月,经徐某从中介绍,杨某伙同宜兴当地的“黑车”司机吴某以每克260元左右的价格将3290克冰毒贩卖给袁某等人。2012年4月至5月,杨某又以每克280元左右的价格将137.5克冰毒贩卖给吴某。此后,吴某以每克500元左右的价格将37.5克冰毒贩卖给郑某(另案处理)。2012年6月,杨某指使吴某先后两次以每克250元的价格将150克冰毒贩卖给黄某某,后黄某某又先后两次以每克300元左右的价格将该毒品贩卖给侯某等人。公安机关将侯某抓获后,在其租住处南通某小区查获冰毒64.07克。
    审理此案的法官黄辛介绍,其实,黄某、杨某贪图毒品交易中的利润,两人为了“发财”走上了这一道路。“黑车”司机同样也是为了钱,唐某、朱某每运一次毒品都可拿到5000元以上的“运费”。这伙毒贩在江苏的交易基本上都是在黑车里或者宾馆里进行,为此,杨某雇佣了黑车司机吴某,每交易一次都给吴某500元左右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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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晚报
责任编辑:古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