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法院在与律师代表恳谈后,以尊重为基础、交流为方法,互通有无,采取三项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开辟特别通道。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立点,充分尊重信任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取消常规安检步骤,在安检室设立特别通道,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持执业证、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法院出庭通知书,即可直接进入法院审判区域,减少律师对立情绪。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依托法院法官论坛,区律师协会组织年轻“三门”律师到院旁听,同时从律师角度提出问题,当面探讨法律实务,共同锤炼业务,提高水平,帮助年轻律师积累职业经验,促使法官、律师思想趋同、认识趋同,理性对话,消弭误解。
三是传递对称信息。法官与律师除对个案事实把握的信息不对称外,对类案审理、定案要求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为避免双方隔墙对话,法院将各级法院内部制定的类案审理指导文件,主动印发司法局,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共同组织律师学习,促使律师对法院定案规则的理解,使案件审理更为顺畅,纠纷解决更为圆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