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下装潢款用车辆做抵押,事后竟编造该车被盗事故,欲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12万元。谁知,警方找到了“失踪”车辆,陆某的谎言被拆穿。8月12日,崇安法院对该起保险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31岁的陆某是安徽人,在无锡打拼多年,主要从事装修工作。2011年6月,陆某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名爵汽车。陆某称,那时的自己吃苦肯干,手上有一定的积蓄,每月都能按时将贷款的钱还上,但自从迷上赌博后,不但无心经营生意,甚至连输了30万元,妻子也开始闹离婚,债主则时不时的上门要钱。
2012年6月,陆某接到黎某的电话,问其讨要一笔2万6的装潢款,希望陆某一次性付清。为此,黎某还叫上其姐夫一起来到了陆某家中。见对方态度坚决,陆某只得提出要分期付款,但黎某不同意。情急之下,黎某的姐夫拿走了陆某放在床头柜上的车钥匙,并迅速找到了陆某的车辆,坐进了车内。无奈之下,陆某表示愿意将车暂时作为抵押,等筹到钱立即还上。
因每月要还车辆贷款,在银行的不断催促下,陆某竟想到要去骗保险费。打定主意后,陆某先告诉黎某将车尽量停放在隐蔽的地方,钱很快就能还上。同年7月1日,陆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保险公司,谎称自己几天前将车停在路边时,忘记拔车钥匙了,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又急急忙忙去了上海,所以没有及时报案。当保险公司让陆某提供去上海的车票及住宿证明时,陆某却显得比较慌张,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考虑到陆某情况的特殊性,保险公司认为疑点颇多,且陆某有重大过失行为,不构成机动车盗抢,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一口咬定车辆被盗的陆某又向警方报案,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2万保险费。随着警方的全力搜寻,今年3月,警方在一小区门口发现了一辆黑色的名爵,开车人员正是黎某。在民警的询问,黎某讲述了事发的过程。此时,陆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编造其投保车辆被盗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