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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下载百度“美女”配广告 整形医院侵权引发明星系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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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苟连静  发布时间:2013-09-12 16:33:45 打印 字号: | |

无锡一家民营整形美容医院在官方网站上,擅自使用林心如、张馨予和熊乃瑾的多幅照片用于“隆鼻”、“玻尿酸除皱”、“彩光嫩肤”等整形美容类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三位明星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院集体维权。9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这三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

 

三女星本人并未到庭。她们委托了同一位北京律师出庭,起诉理由大同小异,都是声称这家整形美容医院于2012年5月,在网站中未经原告允许,擅自使用多张照片用于美容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并在网站中明显标注了医院的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信息。这些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同时,由于被告擅用照片的所处位置和所涉内容有其特殊性,使原告蒙受了很多误解,对其名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三原告均要求该医院在断开涉嫌侵权的页面链接与赔礼道歉的同时,还根据其肖像的商业价值,分别提出了76万、13.8万和17.5万的经济赔偿要求。

 

面对三原告提出的总计达107万余元的索赔,被告律师坦承,侵权属实。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表示,这些照片是公司网络管理人员在编辑网页时,从百度图库中随意挑选的若干“美女”照片,在当时没有注意到是某位明星的肖像,也没有故意引用明星肖像达到推广目的的意思表示。

 

原被告律师都愿意调解。在法官主持下,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但未透露具体的赔偿金额。据悉,2012年,这家整形美容医院也曾因类似行为侵犯了金巧巧的肖像权,被告上法庭。面对这4起肖像权官司,被告律师表示,他们已在内部开展自查自纠行为,避免再次惹祸。

责任编辑:苟连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