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薄熙来贪腐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薄熙来案的宣判再次表明我们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一个月前,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在济南中院公开审理。在历时5天的公开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准许媒体和各界人士旁听,同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开设官方微博,保障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充分行使举证、质证和辩护权利。特别是,法院依法举行的庭前会议,针对案件管辖、回避、公开审理、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明确了庭审质证、辩论焦点;在案件重要犯罪事实、重要情节质证环节,除了当庭依法举证、示证,法院还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三项罪名,法庭严格遵照法定程序,深入调查了大量证据,并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法院坚持公开、严守程序的鲜明态度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济南中院的一审宣判,再次体现了公开、透明、依法的司法理念。综观这次宣判,不仅事前有预告,过程有直播,而且宣判后马上在网上全文公布判决书。特别是一份长达20余页近45000字的判决书,逐项列明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采信的证据,详细分析和论证了各项证据的真实性、法律性、关联性,对于公诉机关的部分指控、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大部分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的理由,也进行了充分的说理和阐释。如此开放透明、据理依法、坦诚自信,各界一片赞扬之声。
公开审、依法判,一直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张。周强院长日前撰文提出:“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不仅要公开案件审理,还要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对薄熙来一案的审理充分表明,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对于贪污腐败,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哪一级,我们都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皆断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