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被告人李某因上传近三千张淫秽图片供人下载,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李某今年三十出头,自从和妻子离婚后,自己一人抚养教育女儿,工作之余就喜欢上网。由于无聊,李某在网上注册了某游戏网站会员,但由于等级低,浏览、下载等各项权限都受到限制。李某为了吸引眼球,快速提高自己帖子的点击量,提高会员等级,遂将自己电脑中的淫秽图片上传,并提供链接给会员下载。李某多次发帖,前后共提供16个链接,共计近三千张淫秽图片。公安机关网警大队在对网站进行例行巡视时,发现了李某的不法行为。李某虽知道上传淫秽图片不道德,但不知自己已经触犯法律,当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时才追悔莫及。
法院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文件,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