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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法院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全面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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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10 13:57:52 打印 字号: | |

2012年无锡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建立日常工作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和特殊事项专题汇报制度等,每季度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主要情况。注重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自觉接受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33件,邀请旁听案件庭审326人次,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1118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46件。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定期听取特邀咨询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改进和提升了无锡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