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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贩卖假冒名牌电脑被抓 男子不思悔改又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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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宁婷 包文炯  发布时间:2013-10-28 09:53:49 打印 字号: | |

小文去年因贩卖假冒“联想”电脑被抓,但是他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审阶段重蹈覆辙,再次干起了卖假冒“联想”电脑的勾当。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文又一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小文是广东省梅县人,22岁的他在初中毕业以后就开始在社会上打滚。2012年初,小文因在江阴贩卖“假冒”联想电脑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然而还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他竟又干起了“老本行”。

同年9月,小文回到家乡与同乡老林商量决定由其负责联系电脑货源,由老林负责提供车辆并开车,以低配置的组装电脑冒充高配置的“联想”电脑进行销售,每销售一台电脑,老林可以得到200元。之后小文又联系了小玲、小红、小浩等几个人,一伙人就坐着老林开的车来到了无锡。

首先,由小文联系卖家,以650元一台的价格购进组装的低配笔记本电脑,然后他们将“联想”的标志和修改过的配置表贴在电脑上,使电脑从外观上看来与正品“联想”电脑一样。然后,由小玲、小红、小浩等人到无锡市各个小区内张贴低价出售电脑的小广告并负责销售,一旦有人需要购买电脑,便由老林开车将电脑和销售人员送至指定地点进行交易。销售人员每出售一台电脑,就必须支付给小文1050元,其中小文和老林各收取200元,其余部分则是电脑本金。

20129月到10月间,小文等人分别以10002000元不等的价钱共计销售假冒“联想”电脑51台,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7800元。

由于小文等人卖的电脑实际为组装机,且配置严重低于电脑配置单上所标识的配置,多数人在购买电脑之后立即发现问题,并报警。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文伙同老林销售明知是假冒的“联想”电脑,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然而,经调查发现,小文之前因贩卖假冒“联想”电脑已被江阴法院于2012116日判处刑罚,之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以前又再次犯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对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据此,小文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六千元;老林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法官提醒:电脑、相机等电子产品应该去正规商店购买,不能贪图便宜,轻信路边的小广告。没有发票、收据意味着卖家的信用很成问题,草率购买的话很可能会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张宁婷 包文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