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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前女友银行卡 男子被判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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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玲 王爱芳  发布时间:2013-10-29 10:13:05 打印 字号: | |

20137月,宜兴市民张小姐向110报警,称其名下的银行信用卡被盗,卡里的4500元钱不翼而飞。然而让张小姐没有想到的是,经过民警仔细侦查,种种迹象竟将矛头指向了她的前男友蒋某。

张小姐与蒋某相识与2013年初,两人关系比较亲密。7月初,蒋某因急用向张小姐借钱,张小姐不但答应借钱,而且将自己的银行卡连同密码直接交给了蒋某,让其自己去银行取钱。蒋某取钱后将银行卡还给了张小姐。然而就在几天后,蒋某听说张小姐在与自己谈恋爱的同时还与另一名男子有交往。气愤的蒋某径直来到张小姐工作单位的宿舍,质问张小姐为什么要欺骗自己的感情。张小姐于是告诉蒋某自己的家人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并向蒋某正式提出分手。

蒋某认为张小姐欺骗了自己还要跟自己分手,心里很是不平。这时坐在床前的他突然发现,张小姐的包就搁在离他不远的一堆衣服上。包是敞开的,隐约露出了银行卡的一角,而且这张银行卡正是之前蒋某曾借去过的那张。“谈不成恋爱,也要让她破财”,蒋某偷偷打开了张小姐的包,趁其不注意将银行卡放到了自己的裤子口袋里,然后就离开了宿舍。凭着张小姐曾告知密码,蒋某顺利地从银行卡中分三次取出了4500元。

经审理,宜兴法院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责任编辑:赵玲 王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