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程序将近8个月的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案今天取得决定性进展。12日下午,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553家债权人均派出代表参加会议。在无锡中院合议庭的主持下,出席本次会议的各债权人表决组对无锡尚德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表决组一致通过,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战略投资人。
记者获悉,此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债权人的受偿方案、债务人的经营方案。表决通过的职工债权自重整计划草案批准之日起40日内,按照100%比例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受偿。税收债权按照100%比例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受偿。担保债权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4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尚德重整方将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5亿元之外的其余偿债资金划付到无锡尚德管理人指定账户。偿债资金合计30亿元,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明确的债权调整方案和债权受偿方案对各类债权予以清偿。
无锡尚德曾是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公司之一,在主要的太阳能市场先地位,在全球太阳能行业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但2011年光伏行业遭遇严重危机,光伏产品价格暴跌,全行业呈现亏损局面,无锡尚德年产量由此大幅度萎缩。
2013年3月18日,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8家银行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无锡中院申请无锡尚德公司重整。同日,无锡中院作出无锡尚德公司重整的裁定。
“所以做出重整裁定,其一是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根据8家债权银行向法院提供的破产重整申请资料和前期排查的数据,无锡尚德公司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经过权威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在模拟无锡尚德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仅为14.82%。其二是考虑到有十年历史的尚德公司2000多名职工的妥善安置。其三基于公司尚有优质资产运营能力。比如在整体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尚德本身太阳能电池组建业务可以继续经营,尚德最核心的现代化P4工厂仍在持续生产,并能实现持续盈利。我们力图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优质资产。”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案承办法官,无锡中院金融庭庭长蒋馨叶介绍。
为有效推进重整进程,无锡中院于作出重整裁定的同日指定无锡尚德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同时要求管理人向已知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通知,并对无锡尚德公司29家开户行发出止付通知,防止企业资产流失。
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定文件。为实现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中院案件合议庭遵循利益平衡基本理念,多次组织召开债委会会议,大额债权人会议,与管理人共同听取553家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意见建议,并指导管理人最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
“无锡尚德重整案不仅有500多个境内债权人,同时有债权金额极高的境外债权人,还有大量的金融债券。”有关专家认为,通过企业经营与盈利能力的恢复,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等各方关联主体的利益不受损害,达到社会稳定与当地金融环境的和谐稳定,无锡法院的司法作为,将推动《企业破产法》制度本身以及司法实践的深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