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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圆满审结尚德重整案 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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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07 16:44:51 打印 字号: | |

1月7日上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无锡尚德重整案的审理情况。会上,无锡中院副院长金飚就无锡尚德重整案的审理进展特别是媒体关注的重整计划执行情况作了通报,并对各界媒体在过去的十个月来对该案的持续关注和客观报道表示感谢。合议庭审判长蒋馨叶和破产管理人杨二观就有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2013年3月20日,无锡中院根据8家债权银行的申请,裁定无锡尚德重整,并指导管理人依法、有序地开展债权审查、清产核资、战略投资者招募、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等重整各项工作。在战略投资者招募环节上,该案严格按照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从全球上百家光伏同业或上下游相关的公司中,择优遴选。2013年6月下旬,综合公司资产规模、运营状况、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等情况,50家较符合条件的潜在投资者筛选产生。在法院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通过投资者的公开竞聘及工作小组的专业评议等程序,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脱颖而出,获得无锡尚德战略投资者初步资格。2013年11月15日,重整计划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正式生效,顺风光电正式成为无锡尚德的战略投资者。


自重整计划生效以来,无锡尚德重整程序正式进入执行阶段。为了使广大债权人能尽早得到清偿资金,法院要求顺风光电在重整计划裁定后的1个月内将30亿元交易款全部到位。至2013年12月15日,顺风光电在重整计划中承诺的偿债资金30亿元已如期全额到位,除此之外,还另外拿出了约3300万元现金和估值约3900万元的应收款用于债权偿付。


截至2014年1月6日,已分配完毕的偿债资金超过人民币27.1亿元。剩余的偿债资金主要包括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提存资金和因债权人原因暂不支付的资金。针对选择了“现金 应收款”受偿方式的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约定也将在2014年2月14日前将分配的应收款予以交割。


目前,法院和管理人正积极协助顺风光电团队和无锡尚德原有团队平稳融合,并有序开展移交工作。至此,该案的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到位,企业重整实现了预期目标,无锡尚德重整案圆满收官。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