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继续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736人次,观摩庭审491人次,走访代表、委员592人次,寄送工作通报6400余份,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4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摄录“庭审在线”等法制电视节目109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