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各种饭局酒局扎推,酒后驾车、出洋相的事情也频频发生。今年1月,无锡崇安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3起与喝酒有关的刑事案件。
醉驾撞上路边警车
今年27岁的陈某是无锡人。2013年5月,陈某晚上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饭局结束后,陈某让同行人员开车去宾馆打牌。当天凌晨,陈某又被喊至酒吧喝酒。据陈某回忆称,在酒吧喝了三四两洋酒后就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紧急电话,其立即赶回住所。
“虽然我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但当时还算清醒,抱着侥幸心理,我拿了车钥匙就走了。”结果在通江大道下通江立交时,陈某因刹车不及时一头撞上了前方停着的一辆警车,索性车上人员均无伤亡。
经抽血检测,被告人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mg/ml。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因酒会使人反应迟钝,在危急状态下判断能力下降,年终岁末,广大驾驶员应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让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民警被醉酒女咬伤手指
“我只记得我是晚上去的酒吧,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的。”、“我爬上了一辆出租车,把玻璃砸了,民警来阻拦我,我很生气。”……李某是一名90后女孩,因为喝酒喝多了,在民警阻拦其疯狂行为时,李某将对方的手指咬伤,构成妨害公务罪。
2013年11月9日晚上,李某主动向朋友发起邀请去酒吧街泡吧,喝到凌晨三点,7人共喝了12瓶洋酒。李某和朋友分开后,又去了另一家酒吧继续喝。直至次日早上9时,李某醉醺醺的离开了酒吧,准备坐车回家。
李某走到路中间时,看到迎面开来一辆出租车一辆,李某便停下脚步,以为出租车会绕行,谁知该出租车的司机径直将车开到了李某的面前。李某见对方不让道,气不打一处来,立即爬上出租车左侧车头。
司机称,当时车上还有两名乘客,本想息事宁人,自己退一步就过去了,但李某却又突然冲到了驾驶室一侧,拼命的拍打车窗玻璃,还把雨刮器掰断了。司机下车后,李某仍然不依不饶,站在汽车引擎盖上,直接用脚踢挡风玻璃。没几下,玻璃就碎了。
此时,正好有过路的民警经过。民警许某看李某行为疯狂,欲上前制止。李某见状,从车顶一跃而下。随即,李某又和司机发生争吵。许某在阻止过程中,李某不仅不服还用脚踢踹警车,甚至咬住民警的手指不放,直到出血。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用拳殴打民警,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还将民警右手食指咬伤,构成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拘役2个月。
借酒消愁怒砸奔驰车
杨某,29岁,淮安人,曾因盗窃罪入狱。2012年,杨某来锡在一家KTV打工,并结识了女友王某。2013年9月,杨某因失业又和王某闹分手,心情烦躁,便去酒吧喝酒。“我和朋友一起喝了两瓶洋酒,紧接着又去小饭馆喝了一箱啤酒。”喝完酒后,杨某又给王某打去电话,想挽回两人的感情,但对方态度坚决。为此,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
挂完电话后,杨某心情更加低落。在回家的路上,杨某越走越想发泄情绪,当走到一小区门口时,杨某看到路边停了一辆奔驰的越野车,杨某突然就想搬起路边的石墩去砸车,但试了几下都没有抱动。
监控显示,杨某在小区附近找了辆自行车。杨某将自行车高高举起,走到奔驰车的正前方,用力将自行车砸向挡风玻璃。之后,杨某晃晃悠悠的离开了现场。出于心理作用,杨某认为马路边上的一位男子在看他,借着酒劲,杨某抡起拳头就朝对方的脸上打去。
次日,警方通过监控将杨某抓获。酒醒后的杨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忏悔,看到自己在录像中的行为更是无地自容。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情节恶劣,任意毁损私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