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正式实施,该法此次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宣传新法规定和无锡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的情况,无锡中院于3月10日上午召开“公正 保护 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无锡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顾铮铮、民一庭副庭长潘华明、宣传处处长诸佳英组成新闻发布组。中新网、人民网、现代快报、无锡日报、无锡电视台、无锡新闻频率等17家中央及省市媒体参加了发布会。无锡中院官方微博对此次发布会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发布会上,顾铮铮副院长围绕无锡法院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总体情况、法院的主要工作举措、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点及工作展望三个方面向媒体作了详细介绍;潘华明副庭长对全市法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6个典型案例结合PPT和庭审视频新闻向在场记者进行了生动直观的法律解读;在媒体提问环节,顾铮铮副院长及潘华明副庭长就媒体提出的关于目前消费者维权的新特点、霸王条款及网络消费如何维权、新消法的变化、消费者维权途径等一系列问题作了专业解答。
为了更好地做好此次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契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节点,今年二月底,宣传处与民一庭提前启动,与基层法院及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精心策划宣传方案,通过前期筛选,从无锡法院近两年审理的多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中,精选了6个关于民事、知产、刑事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结合案情简介和法官解读,于3月10日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做了统一公布。同时,全市两级法院6起关于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件将于“3.15”前后陆续开庭宣判,发布会上也向媒体作了信息推介和采访邀请。
3月10日起,中新网、江苏卫视、无锡日报等中央及省市媒体分别以“无锡中院解读新消法 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权利”、“无锡中院公布消费案例解读新消法”、“无锡中院发布6大典型案例 指导消费者合理维权”等为题目展开全方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