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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有一种司法情怀叫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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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13 10:22:58 打印 字号: | |
  他最后一次到法院,是来向我告别的。

  此时的他刚理了头发,穿了件新羽绒服,看起来比以前年轻不少。他告诉我说已买好了火车票,准备回四川老家。在冬日的暖阳下,他用力地朝我挥了挥手,我微笑地站着,积压了一年的疲惫感一点点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欣悦。

  我是中途接手他的案件。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没有与他续签,离职后他来起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

  接手时我已知道他在怨气冲天地四处投诉写信反映,而他的诉讼请求,远远超过了法律所能支持的范围。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这个人太偏执,谁的话都听不进。给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因为受不了他的固执,说什么也不肯代理下去了。

  他来过法院好多次,多数时候他的脸上阴云密布,手上拎着一只大大的塑料袋,里面装的全是有关劳动法的资料。

  我深知,一判了之无疑是下下之策,自己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做一个让“顽石”点头的法官。

  开过一次庭后,我当即组织了调解,一直调解到中午十二点半,调解如我预想的没有成功。我又安排时间组织了第二次调解,向他一条条讲解劳动法律法规,指出其主张所依据的一些法条其实已废止,虽然他一如既往地“认死理”,但语调已明显没有以前那般“高亢激昂”了,也没再说那些指责性的言语。第三次调解,我把地点安排在总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在调解室里摆放了鲜花,布置得很温馨。这次,我向双方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虽然他还是没同意,但明显看得出他已在考虑。

  调解结束从工会出来,看到我在冷风中等车,他犹豫了一会儿,走过来说“辛苦了,再见”,我报以微笑。虽然三次调解不成,但我直觉已离成功不远。我找到公司负责人再次做工作,希望公司在我所建议方案的基础上再考虑给予他两个月的误工损失。而他,在听到我又给他争取到两个月工资后,终于说出了“同意”两个字。

  公司代理人把应支付的钱款带到了法院,他接过数完后小心翼翼地放入口袋,抬头时,我看到他眼里的阴翳已一扫而光。“谢谢”,他看着我,几乎是倒退着离开了法庭。

  记得院里的前辈们说过,唯有真心与坚持才能冰释矛盾,在这次办案过程中,我切实感受到铁杵成针、水滴石穿的力量。面对成千上百的案件,纠葛不清的矛盾,法官要做的就是守住心中对法律的那份信念、对当事人的那份责任,用司法之手,解开缠绕在当事人心中的千千结。坚持,是法律人特有的情怀,也是我毕生追求的方向。

  (作者简介:佘君红,南长区法院劳动争议庭庭长,1970年9月生,本科学历)
来源:3月13日《江南晚报》
责任编辑:南长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