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法官简介
蒋飞,锡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司法公开,是法院系统回应民众关切并将一以贯之的重大主题。近年来,无锡法院从设立全国法院首个司法公开窗口、裁判文书改革并上网,到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行公开,一步一个脚印在司法公开的道路上迈开了坚实的步伐。所谓文无定法,司法公开同样没有固定的套路。老百姓到底想看到法院公开什么内容?而法院又该公开到什么程度?对这些问题,各家法院的“一把手”们仍在不断探索。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在这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尝试。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锡山法院院长蒋飞在司法公开路上的探索和实践。
“法律之下,审判没有秘密”
“您好,您关于××的案件目前已经立案。”手机上接到这样一条短信,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焦胜奎律师的第一反应是,骗子又出新招数了?原来,针对当事人希望及时、有效地了解案件流程信息的需求,锡山法院在案件立案后会随案分配一组密码,随同立案材料寄送给当事人。当事人或代理人凭密码通过法院查询终端机或电脑登录江苏法院网查询案件立案、开庭、审限变更和承办人员情况等多个方面的具体信息。
这只是锡山法院司法公开的一个小片段。2013年3月,该院启动了“看得见的正义”工程,以临街设立的司法公开窗口为主要载体,以庭审、裁判文书、审判信息“三个公开”为主要内容,群众可以通过现场观看、网络查询,自主全面地了解案件信息。据了解,这是全国法院设立的首个司法公开窗口。2013年11月份,该院又在省内首开执行工作公开先河,为干警配备3G执法记录仪。至此,该院实现了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信息公开。
“法律之下,审判没有秘密,能公开本来就应该全公开。”作为这一切的规划者,该院长蒋飞对“司法公开”的基本理解是,“至少它应该是全程、全面、常态化,并且信息获得便利的公开。‘看得见的正义’工程其实并没有什么耀眼的创新,简单来说,它就是做到了这四个公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郑云瑞评价说:“法院敢于亮相,勇于接受监督,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监督权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
“大门打开了,门口的人反而少了”
“看得见的正义”获得了百姓和业内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然而对蒋飞来说,“成功,才刚上路”。
2012年9月到锡山法院后不久,蒋飞便打算在这里推行酝酿已久的“看得见的正义”工程。“当时也担心,将庭审、裁判文书等全部公布出去,经典法官某一句话引起了歧义,或者判决书出现错别字,法院出丑成了公众话题,怎么办?”一番调研后,他心里基本有了底,“法院年轻法官比较多,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判决书上网常态化以后,对法官来说压力也不算大。”他坦言,自己已做好了“出丑”的准备。
法院大门打开后,“出丑”的担心烟消云散。自觉把自己置于阳光下的法院,面貌焕然一新。法官无论是审理还是调解,都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和礼仪规范。法官写起判决书来字斟句酌,以往法院系统为人诟病的“人工流产成工人流产”等低级错误不见了踪影。
更让法官和干警感觉踏实的是,全程公开营造了一个理性的司法环境。以往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执的当事人,在执法记录仪的镜头下服帖了。“公开既是规范,也是保护。”蒋飞说,“现在我们接待当事人,都会告诉对方我们在全程录音录像。一旦有争议,视频调出来一看,什么都清楚了。”
法院的大门打开后,蒋飞很快发现,“聚集在法院门口的人,反而少了。”这一度让他失落,“就好像一个美丽的姑娘,精心梳妆打扮,却没人来欣赏了。”短暂失落后,他很快释然。“公众都来关注法院,恐怕只有等法院审理了一个影响较大的案件,可这样的案子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要都按规则办事,法院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敏感案件。”
也因此,面对同行“到底有多少老百姓来窗口看庭审”的询问,蒋飞很淡定。他说法院不应该是为了得到关注而公开,“我们日常审理的,本来就都是这样普普通通甚至稍显鸡毛蒜皮的案件,法院要做的,就是把司法公开变成当然之事,并将选择权交给公众。平常心很重要,不能说少人来看就把大门关上,这样的‘政绩观’要不得。”
“什么时候司法公开不成为新闻了,公开也就到位了”
近日,东北塘法庭审理了一起合作建房协议纠纷。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资建房并约好厂房的所有权归出地方所有,出资方定期收取租金。双方因租金闹上法院后,法院最终却是以借款纠纷进行了审理。建房纠纷起诉,法官为何以借款纠纷断案?宣判结束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并进行公开释法,“这其实已经涉及了‘自由心证’的公开。”蒋飞说,目前老百姓对司法公开关注较多的,还都是看法院的礼仪言行是否规范。随着司法公开的不断向前迈进,“公众会越来越关注审判、判决书的质量,接下来我们也会在这一块努力加强,并开始探索‘心证’公开。”
司法公开是个老话题,又是个新问题。在蒋飞看来,前面的路还很长,还需要大家一起来不断探索,他期待着,“什么时候司法公开不再成为一个大家都关注的话题了,就说明法院的公开达到目的了。”
记者了解到,无锡中院在锡山法院试点司法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法院陆续试行了锡山法院司法公开相关机制。日前,江苏省高院也给予充分肯定,在全省力推设立司法公开窗口、配备执法记录仪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