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少年庭的法官,我一直践行着用法律的公正裁判让被告人信服,但两年前的一起案件让我明白,亲情才是真正挽救被告人的良药。
还记得刚接触刘洋(化名)是因为他犯了盗窃罪。在看守所初次见面时发现,他很瘦弱,眼神倔强。和我交流的过程中,刘洋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就是不肯认错。
按照正常程序,我联系上刘洋的父亲刘国平(化名),告知了刘洋的事发经过,并提出让其出席庭审。刘国平听后先是一阵沉默,随后叹了口气:“他这么懂事,怎么会呢?”“家里正在农忙,我们还是不过来了。”如果说刘洋给我的是意外,那么刘国平的态度更是让我弄不明白了。我突然想起《弟子规》中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莫非刘国平觉得儿子让他蒙羞了?
根据法律规定,刘国平作为刘洋的监护人,应该在开庭时到场。为此,我并没放弃对刘国平的电话“追击”,经过几次电话“车轮战”,刘国平说,刘洋从小就很听话,但家境贫寒,上到初中就辍学了。为减轻家里负担,刘洋只身来到无锡打工。人生地不熟,加上学历低,刘洋干起了洗碗工。起初还时常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后来电话越来越少,只说生活还不错。“如果儿子真的犯了罪,希望法院能公正处罚,就当是给他的一个教训。”
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还是希望刘国平能来,并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刘国平见我很有诚意,终于答应开庭前一定会抽空过来。
开庭当天,刘洋一见从老家风尘仆仆赶来的父亲,眼里就泛起了泪花。得知父亲是用卖稻子的钱换了一张火车票时,刘洋当场给父亲下跪,称自己对不起父母,这次给家里丢脸了。通过此次事情,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后会好好改造,再也不会通过不正当途径去获取钱财了。
近年来,我多次前往和我所在法院签订共建协议的塔影中学和东林中学,结合辖区内发生的在校生犯罪的鲜活案例,组织指导两校学生搞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旁听庭审的形式使同学们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少年审判不单单要救赎不法,还有救赎人性善的一面。因为善良的心,可以冲刷灰暗、空虚和冷漠,指引犯错的人最终走向光明、幸福。
(作者简介:严海燕,崇安区法院审判员,1975年5月生,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