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我对面的是犯了罪的少年和他的父亲,母亲没出现过。孩子本质不坏,是因为急于给友人买礼物却手头缺钱,而一念之差去偷了2000多元钱。考虑到孩子是未成年人,初犯,主观恶性不大,平时一贯表现也可以,事后其父亲已把钱全赔给受害人,并得到了谅解,法院认定少年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对其从轻处罚,没有判处监禁刑或缓刑,而是判决单处罚金。因为这个孩子触犯法律属偶然,十分可惜,我觉得有必要在判决后专门和孩子、孩子的父亲进行交谈。
少年长得特别招人喜欢,这样的孩子如果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也许会成长为令父母骄傲的优秀青年。这么可爱的孩子没能留住他的母亲,他母亲因为现实原因早已离家,他的父亲无心顾家,独居在外,孩子从小跟祖父母一起生活。大人了断了一段姻缘,潇洒地重新开始,留下孩子独自承受着缺少爱缺少管教的苦果。孩子十几岁就无心向学、谈起恋爱,其祖父母年事已高、无力管教,这样的状况让人担忧,但孩子本质还是好的,从他的眼神我感到他已完全知错,十分懊悔。
我想,这样的孩子需要的不是把他归入犯罪分子的行列,进行严厉的批评,我需要做的是帮他分析他自己并不坏,怎么会走到变成刑事罪犯的地步,今后该怎么做。我帮他分析他这个年纪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应当付出怎样的努力,自然也讲到将来应当选择怎样的女性作为自己的人生伴侣。孩子和父亲都听得很认真,因为没有人跟孩子说过这样的话,他太缺少关爱了。
在提审、庭审教育,庭后谈话、整个审判过程和判后帮教中,在我们开展的“青春护航跟踪帮教”“关爱女童 守护花开”等主题活动中,我们作为少年审判的工作者,都会一遍又一遍帮那些已经触犯刑法的少年、处在犯罪边缘的孩子们分析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告诉他们如何远离犯罪的深渊。
我想,不管这些话对孩子的作用有多大,我们还是要说,哪怕他当时不以为意今后又犯错时才想起我们的话,哪怕以后他们被残酷的现实打回原形,哪怕他们心里受用却从来不会提起我们,只要能对其有所触动,感受到还有人希望他们向好,能为其点亮心灯,我们就要继续努力下去。
(作者简介:沈莉波,北塘区法院少年庭庭长,1975年5月生,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