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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院成立专业法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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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琳  发布时间:2014-05-09 09:50:5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近日,江阴法院制定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成立专业法官会议,保障和促进“审判组合——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定案把关机制作用的发挥。

    根据该项制度,专业法官会议是为审判组合、合议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的内部咨询议事机构,并以此压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和范围,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构建配套过滤机制。 江阴法院在立案行政、刑事、民商事、人民法庭四个业务条线,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院长、庭长、副庭长以及条线资深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各自独立运行,专门研讨本条线审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新类型等案件。当案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与专业法官会议多数意见不一致时,再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此外,专业法官会议还可总结审判经验、研讨类案审理规范,并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讨论,为案件审理提质增效提供参考。

责任编辑:戴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