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紫金保险公司的钱于情于理都不该我们拿出来,肇事方是全责,医药费应由他们承担,你们不能帮着保险公司欺负我们呀!”抬起头,看见小艳扶着她母亲一脸无助地站在我办公桌前。
小艳的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重伤,因无力垫付高额的抢救费用,她们向紫金保险公司申请了社会救助基金6万多元。不幸的是小艳的父亲最终没能抢救过来。事后,小艳的家人就赔偿事宜与肇事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得到赔偿后,小艳的家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当初申请救助的事忘了,直到紫金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打电话询问,她们才意识到这笔基金款是要返还的,但小艳家人对此很不理解:我们是受害者,这笔钱应该向肇事者追偿才对。见小艳家人迟迟没有回应,紫金保险公司最终起诉要求返还这笔垫付费用。“小艳,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救助基金行使的是‘救急功能’,而不是‘救济功能’,还有很多人正需要救助基金的钱去救命呀。”我知道她们还没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解脱出来,又遇上这样的事,一定非常难过。其实她们对紫金保险公司管理的社会救助基金性质是清楚的,垫付申请书上有明确告知,且经其确认签字。我从法律层面已解释了好多遍,但她们怎么也听不进去,于是我让她们先回去冷静一下。与此同时,我和紫金保险公司再次沟通,希望公司能作出一些让步,但公司的答复很明确,鉴于该救助基金的特殊性,公司在金额上无权限让步。下午,我又接到了小艳的电话,她说母亲回家后连饭都不吃,就是想不通。我又一次在电话中和她分析相关的法律关系……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小艳的情绪慢慢平和下来。虽然没有我期待的结果出现,但我明显感觉她的对立情绪少了很多。接完电话,我给小艳发出一条短信:“如果张三向银行贷了款去做生意,却被不法分子骗走了。你是银行,你会问谁要钱?”小艳没有回复。下班前,外面下起了大雨,想到没有说服她们,我的心情有些沉重。这时,内勤来电,说小艳的母亲已把款子全交来了,我赶紧下楼,却没追上她们。望着母女俩在雨中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心中并没有为快速处理了一个案件感到轻松,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我已尽所能为她们解开心结做了努力。
通过这件事,我体会到不能让当事人被动地屈服于法律,要让他们主动地信服法律。也许这个过程充满波折,但是一次次的尝试会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而群众的质朴与理解将会成为我在法官生涯中前行的最大动力。(作者简介:朱叶君,宜兴法院助理审判员,1978年2月生,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