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开展悬赏执行 应对“执行难”
分享到:
作者:锡法宣  发布时间:2014-05-20 14:46:04 打印 字号: | |

继公交晒“老赖”之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出新举措——出台《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开展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不法行为,特别是隐匿行踪、转移、隐藏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该实施意见自6月1日起正式实行。

据悉,悬赏执行分为两种: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执行”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悬赏执行”的奖金由申请执行人自主确定。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为目的的悬赏金,应根据举报线索执行到位的被执行财产数额为基准确定悬赏比例。严厉打击虚假举报骗取悬赏金的行为。

为有效保护举报人信息,该实施意见规定由专人接受与登记举报线索,联络与接待举报人,专人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等登记造册、保管。

责任编辑:锡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