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14)锡刑执字第2205-2208号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对高四荣等4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高四荣等4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提请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4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投诉意见,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致电0510-82226559本院审判监督庭,书面形式提出的请邮寄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0号,邮编:214002)。
附件二、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