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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政法工作与群众工作结合点 下大力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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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24 14:46:0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特约记者 任松筠 顾雷鸣 苏政法)1月11日,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在宁召开。省委书记罗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省政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对做好今年政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副省长李小敏,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厅长孙文德,省武警总队总队长于铁民出席会议。

罗志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我省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过去的一年,全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以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大调解、大防控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了我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公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面对“十二五”时期新形势、科学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政法工作面临的压力更大、任务艰巨。全省政法机关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举措,确保在新的一年里我省平安建设位次不退、群众满意度不降,政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罗志军指出,要切实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找准政法工作与群众工作的结合点,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打牢政法工作的群众基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站稳群众立场,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增强在执法、司法工作中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公平正义鲜明地写在政法队伍的旗帜上、落实在政法工作的实践中,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善于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执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变成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罗志军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在建立具有江苏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管理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要更加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要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进一步健全“大防控”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等容易受侵害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突破人口服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管理,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管理手段,实现对社会的依法管理、有序管理、高效管理。要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新平台,确保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办事,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罗志军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提高思想认识、提振精神面貌、提升工作水平上有新的进步,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新变化、新气象。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恪守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更加重视政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掌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对政法干警的管理和监督,以坚强的决心维护法纪的严肃性、权威性。罗志军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政法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增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整体合力。

徐州、南通、常州、无锡市委政法委和南京市公安局、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综治委委员,各省辖市党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各市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出席了会议。

来源:江苏法制报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