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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用水楼下漏 用水不当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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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婷婷 周小娇  发布时间:2014-06-27 09:20:34 打印 字号: | |

因为楼上住户用水不当,楼下住户饱受漏水之困。近日,惠山法院调解了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楼上住户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埋单”2300元。

李明(化名)于201010月购买了某小区201室的房屋,然而装修入住没多久,房屋便开始出现漏水现象,漏水点从最开始的一个扩大到七、八个。随着漏水情况逐渐严重,李明家客厅、卫生间等地的墙纸、涂料均出现了霉变和脱落。物业公司上门查看后认为,李明家的漏水是因为楼上301室未将空调的冷凝水管安装到管道里,但301室户主徐方(化名)则认为自己已经对空调安装问题进行了整改,李明家漏水主要是因为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几次协商无果后,李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诉讼中,李明向法院申请对房屋漏水原因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鉴定费用对双方而言都是一项不小的数目,承办法官决定先联系工程师上门初步查看漏水情况。经过现场查勘,工程师表示,李明家卫生间上方的漏水点和楼上住户用水不当有关,其他的漏水点则主要是楼上阳台未封闭及房屋本身质量原因所造成。结合专业人士给出的意见,为了能在解决纠纷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邻里关系,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由徐方赔偿李明因用水不当而造成2300元损失的调解方案。

     房屋漏水是让许多商品房住户头疼的问题,除去房屋本身质量结构等原因外,楼上住户装修、用水不当也是造成楼下住户漏水的重要原因。本案中,三楼住户在日常用水过程中,有大量的水溅到了墙面上,地面积水也没有及时清理,积水便慢慢沿着墙体往下渗透,长此以往便导致了二楼漏水。对此,法官建议,小区住户在生活中要形成良好的用水等生活习惯,彼此之间要互相体谅,互相给予方便,避免因自己的不当行为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唐婷婷 周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