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拒不执行我就拘留你!”这是许乐群常挂嘴边的一句话。听说有被执行人私下里诉苦:受不了、吃不消,许乐群笑了,不凶就镇不住那些“老赖”。
史某就是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向许乐群“投降”的。2011年,刚满16岁的贵州小伙小周来宜打工,在一次交通意外中获赔偿2.5万元,赔偿款刚拿到手,就被他阿姨的搓麻将朋友史某称急用借了去。后多次索要无果,小周一纸诉状将史某诉诸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史某归还小周2.5万元。判决生效后,史某依然未还,小周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许乐群立即找到史某,史某信誓旦旦地称会立即还款,却始终不见行动。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催促中,史某不但不积极想办法还款,还对法官抱怨说怎么帮外地人,史某的想法遭到许乐群的严厉斥责,并要求他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在与史某交谈中,许乐群得知史某有个女儿在银行工作,许乐群以此为突破口,要求史某拟定分期还款计划,让他女儿提供执行担保,但史某不同意。鉴于史某的态度,许乐群对他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眼看离拘留所越来越近了,坐在警车里的史某哆哆嗦嗦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史某女儿出面帮父亲担保还这笔欠款。此后,每逢月底,许乐群都会接到小周妈妈的电话:“许法官,时间到了,对方钱还没有汇来,帮忙催催”,每次许乐群的答复都非常自信“放心,肯定有的”。但到第5个月的时候,还款真的没打到小周卡上,许乐群果断冻结了史某女儿的帐户。因为是同龄人,容易沟通,许乐群最终做通了史某女儿的工作。今年1月17日,史某的女儿将最后一笔执行款2788元交到法院,得知小周已经买好了1月19日回贵州的火车票,许乐群火速将这笔钱交给了小周,让母子俩安心回家过个好年。手捧这来之不易的执行款,周妈妈激动地呈上她亲手织的十字绣“家和万事兴”以表达谢意。
进法院工作近6年,许乐群最大的收获是跟了一位好师傅。师傅是转业军人,工作雷厉风行,他的口头禅是“我拿着法院的工作证出去办事就一定要办成”。这深深影响了初出茅庐的许乐群,并成为他根深蒂固的一个信念。去年2月4日,他第一次外出独立办案,最后克服困难终于有了圆满结果,他说也是深受师傅办案信念的影响。那次前往鞍山扣划一笔执行款,被执行人鞍山某学院在当地某银行的帐户在审理时已被宜兴法院冻结保全,当他和书记员顶着刺骨的风雪赶到银行,向柜面工作人员送达扣划民事裁定书以及协助扣划通知书时,回应他们的却是冷冷的态度:这要我们行长签字,行长不在家。经过一番周折后,当地政府出面,约法官和被执行单位负责人协调此事,学院方面对执行金额提出异议,提出同意法院扣划本金60万元中的48万元,其他部分认为存在争议,要求暂不予执行。许乐群反复告知对方其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对法院生效判决不服,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济。谈判陷入僵局,许乐群订的返程机票是晚上8点多,眼看已是下午2点,他以回宾馆整理东西为由及时抽身,其实是又赶到了银行,再次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银行柜员在他的坚持下一一签收,他正准备离开,行长却突然现身了,让他把文书带走,他不卑不亢,告知行长如果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回宜后不久,许乐群接到该行长的电话:“许法官,那天是因系统问题,没立刻办,60万元现已汇出”。那一刻,他甘之如饴。
人都说执行难,许乐群则不以为然。他说,多跑,就能掌握方方面面的信息,说不定哪个就成了突破口。当然,方法很重要,思路决定出路,有时,哪怕和当事人打一个电话,都可以花很多心思,怎么沟通。在许乐群看来,能把某些方面的问题研究透了,就不会疲于应付一个又一个的案件,效率自然也就高了。这得益于他平时的阅读,《GTD时间管理方法》是他特别喜欢看的一本书,教会了他如何管理时间,整理工作中的事务。如今,29岁的他办起案来得心应手,让跟他的书记员看得一愣一愣的,有没有当年他师傅的风范?他笑而不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