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诚为民,公正司法,争当百姓喜爱的好法官!”泰州市法院系统“寻找江苏最美法官”启动仪式上,海陵区法院李虹作为法官代表庄严宣誓。
作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泰州市“三八”红旗手、“十佳法官”,她被泰州中院提名为“江苏最美法官”候选人。提起1998年才进法院的她,同事、当事人和家人都赞不绝口。
恒心,获得同行钦佩
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都知道,民事案件量大标的小,大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案件,但却是矛盾纠纷最难化解的案件。李虹自1998年9月进入法院以来,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第一线,领导考虑她婚后需要照顾孩子,想调整岗位时,她都婉言拒绝了。她说,对民事审判有感情,喜欢和百姓打交道,况且民事案件总要有人去办。
就这样,她在民事审判岗位一干就是16年,审判质效一直位居全院第一,2010年结案503件,2011年结案589件,2012年结案559件,2013年结案574件……所办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长期在办理案件,她练就了娴熟的驾驭庭审技能。她组织开展的观摩庭、考核庭均获得同行一致好评,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获评优秀法律文书,在全院、全市各项技能达标考核竞赛中均名列前茅。
细心,赢得当事人认可
“如果法官在办案中不拘小节,让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产生了合理怀疑,即使案件处理结果是公正的,当事人可能也不会认为公正,更谈不上司法公信力了。”从2004年独立办案以来,李虹一直坚守这样的信条。日常工作中,李虹非常重视司法礼仪,在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也注意分寸,回答当事人问题时耐心细致。
2013年3月20日,骑人力三轮车的于某被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冯某追尾,于某倒地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负全责。
2014年3月13日案件审理时,李虹发现于某符合申报工伤的条件,而且申报工伤只剩7天时效,案件调解时,李虹主动提醒于某赶快申报工伤,以享受工伤待遇。
“这些事情对法官可能只是一件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大事。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了信任,进而才会相信法院、相信法律。”人民陪审员梁文有说。
爱心,使得家人放心
李虹连续多年是海陵法院的办案状元,经常一天连续审理、调解五六个案件,也经常奔波于劳动争议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第四大队巡回法庭、镇街巡回审理点。她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比普通人要少得多。但只要有空她就会坚持给父母做一顿饭,送儿子去上学。甚至利用节假日去社区、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
长期的忙碌,使得她落下了颈椎病、腰肌劳损等职业病,但家人很少看到李虹愁眉苦脸,经常看到的是她灿烂的笑容。“法官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我每当看到一件件纠纷得以化解,当事人对我的工作表示满意,就很有成就感。”
李虹认为,幸福不在于得到多而在于要求少,金钱、名誉都是身外之物,组织上这么培养她,她已经很知足了。也正是出于这种朴实的观念,她一直坚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用一颗知足常乐的爱心劝慰家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