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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法警大队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标兵竞赛活动中勇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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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志国 尹建刚  发布时间:2014-07-08 09:49: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在无锡中院组织的全市司法警察技能标兵竞赛活动中,宜兴法院法警大队刻苦训练,团结拼搏,继2012年全市警务技能团体冠军后,再次勇夺团体总分第一名,并在四个单项比赛中取得了名列前茅的好成绩。 

一是领导重视,深入动员教育。在接到司法技能标兵竞赛活动通知后,大队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听取汇报后,十分重视司法技能标兵竞赛活动,明确要求法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竞赛活动,真正提高警队全体人员的司法技能,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同时,大队及时召开动员教育大会,组织全体法警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法技能竞赛活动文件精神,传达院领导关于开展好司法技能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通过动员教育,将全体法警充分认识开展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使每位干警思想上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行动上增加参与活动的自觉性,以昂扬的精神,积极投入到竞赛活动中。 

二是周密计划,科学组织训练。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大队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赛活动计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开展训练、考核。紧密结合警队队伍建设和警务保障实际,及时制定《宜兴法院司法警察技能标兵竞赛活动方案》。在开展司法技能竞赛训练过程中,重点抓好训练工作“三结合”:一是把普训与重点训相结合;二是把日常训与集中训相结合;三是把常规训与带着问题训相结合。 

    三是加强领导,认真参加考核。在抽签确定参赛选手后,大队安排三名参赛选手脱产进行训练,积极准备竞赛考核。副大队长蔡志国既是组织者,又是参赛选手,以身作则,身先示范。在准备考核中,蔡志国同志积极带领其他两名选手到无锡硕放机场安检部进行实战化训练,并向机场安检部的教员虚心请教。在考核时,大队长宋亮作为领队,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同时为参赛选手进行心理辅导,为他们加油鼓劲。作为参赛平均年龄第二大的代表队,三名选手克服困难,团结一致,勇于拼搏,最终勇夺团体总分第一名,个人总分分获第二、四、六名。在个人单项上,任良军获人身检查第一名,X光图像识别第三名,尹建刚获X光图像识别第二名。

 

来源:宜兴法院
责任编辑:蔡志国 尹建刚